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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积极服务转型综改示范区事权改革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1 阅读: 【字体:

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推进开发区统计制度改革”为重点工作后,我局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开发区统计工作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晋统字〔2017〕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1号)中有关在地统计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统计事权顺利改革。

一是梳理开发区辖区内企业、项目和单位,理顺榆次区和开发区统计关系。我局多次召集两区相关人员召开协调工作会,安排开发区统计相关工作,梳理两辖区内的企业、项目和单位情况,印发《关于理顺县级统计部门与各开发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是划分两区统计职责,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对涉及两区的统计专业进行明确划分。凡在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项目由开发区统计;开发区统计数据计入榆次区政府统计指标。榆次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共享数据报送平台,共享统计数据。

三是明确涉及到的专业执行新的统计制度时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能源、工业生产者价格等月度统计从2017年1-7月报表开始,国民经济核算、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农业等季度统计从2017年1-3季度报表开始,文化产业、科技、交通、人口、妇儿“两纲”调查、行政区划等年度统计从2017年年报开始,按照《实施意见》划定的统计职责执行新的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