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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1 阅读: 【字体:

       1月16日,晋中市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成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晋中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海从《规定》出台的目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国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和晋中市防范惩治统计造假情况等进行了解读和汇报。
        王成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统计数据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进行重要批示,并将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上升到数据质量腐败这一高度进行专项督查治理,统计督察是继环保等督察之后,中央开展的又一项督察,充分说明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王成书记强调,要对统计重大方针政策和当前数据治理形势有清晰的认识,准确把握,准确决策。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督察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统计纪律严肃性的认识,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决策部署。二要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统计文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懂统计、会统计、重视统计,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要深入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实行党政同责,从市委、市政府做起,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防范弄虚作假、违规逾矩行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部门统计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行政记录,不折不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按照《规定》《意见》《办法》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各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将防惩统计造假作假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