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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传达学习《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9 阅读: 【字体:

      4月2日下午,市统计局召开全局大会,传达《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等系列保密文件,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晋中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转发<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的通知》(市保发〔2019〕1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携电子设备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市保发〔2019〕2号)及《晋中市国家保密局转发<关于部分机关、单位泄密案例的通报>的通知》(市政保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会后要切实加强《中央保密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保密违法违纪处分建议办法要求为指导,开展好今后的各项工作,并对保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以保密违法违纪处分建议办法要求为指导,开展好保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和强化保密责任,努力提高自身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强便携电子设备使用保密管理作为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三是全体人员不能在互联网网站登载、转载国家秘密;不能在个人微博、微信、QQ、网盘云盘等方式发布或者转发国家秘密。四是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国家秘密,不在涉密设备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五是不能非法复制、拍摄、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