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晋中市统计局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统计公报>统计公报(年度公开)>详细内容

统计公报(年度公开)

晋中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晋中市统计局

2018年5月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65.7人。按性别分,男性37.8人,占57.5%;女性27.9人,占42.5%。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8.6人,占13.1%;36至54岁31.5人,占48.0%;55岁及以上25.5人,占38.9%。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1.7万人,占2.6%;小学17.3万人,占26.3%;初中41.0人,占62.4%;高中或中专5.0万人,占7.7%;大专及以上0.6万人,占1.0%。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60.9人,占92.6%;林业1.9人,占2.9%;畜牧业2.4人,占3.7%;农林牧渔服务业0.5万人,占0.8%

表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65.7

1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37.8

57.5

女性

27.9

42.5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8.6

13.1

年龄36-54

31.5

48

年龄55岁及以上

25.5

38.9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1.7

2.6

小学

17.3

26.3

初中

41

62.4

高中或中专

5

7.7

大专及以上

0.6

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60.9

92.6

林业

1.9

2.9

畜牧业

2.4

3.7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

0.8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7人。按性别分,男性占57.9%,女性占42.1%。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3.4%,36至54岁占67.2%,55岁及以上占19.4%。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占1.0%,小学占14.0%,初中占75.3%,高中或中专占8.3%,大专及以上占1.3%。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占44.8%,林业占4.5%,畜牧业占47.8%,农林牧渔服务业占2.9%

表2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7

1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1

57.9

女性

0.7

42.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0.2

13.4

年龄36-54

1.2

67.2

年龄55岁及以上

0.3

19.4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0.02

1

小学

0.2

14

初中

1.3

75.3

高中或中专

0.1

8.3

大专及以上

0.02

1.3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0.8

44.8

  林业

0.1

4.5

  畜牧业

0.8

47.8

  农林牧渔服务业

0.1

2.9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4人。按性别分,男性占62.4%,女性占37.6%。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9.4%, 36至54岁占61.8%,55岁及以上占18.7%。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占1.3%,小学占14.6%,初中占64.6%,高中或中专占14.8%,大专及以上占4.7%。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占52.1%,林业占14.4%,畜牧业占24.4%,农林牧渔服务业占8.7%

表3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3.4

1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2.1

62.4

女性

1.3

37.6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0.7

19.4

年龄36-54

2.1

61.8

年龄55岁及以上

0.6

18.7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0.1

1.3

小学

0.5

14.6

初中

2.2

64.6

高中或中专

0.5

14.8

大专及以上

0.2

4.7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1.8

52.1

  林业

0.5

14.4

  畜牧业

0.8

24.4

  农林牧渔服务业

0.3

8.7

    

注:

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