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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晋中市城区创建 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实施 《晋中市节水统计制度》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4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城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建立市城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函》收悉。经市统计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晋中市节水统计制度》,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晋中市节水统计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报表制度,并于调查结束后将统计报表上报我局。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