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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阅读: 【字体:

各县(区、市)统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各科(室、中心):
        全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介休现场会后,市局向各县及市局各科室征求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55条,经过整理汇总,梳理出9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县结合实际,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执行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度建设基础性,是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省局制定的《县级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规定了学习、考勤、财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级统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制度等20多项制度,要逐一对照检查,在“有”的基础上做到规范执行。
        二、进一步与上级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县级统计局中业务人员比例应不少于70%,保持业务人员与行政人员的合理比例。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管理,保持统计人员稳定性,建立乡镇、企业统计员名录信息库和企业资料信息库。掌握基层统计人员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出现缺位及时补齐。乡镇统计员派出制改革重点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做到人员定编、定岗、定责。
        三、有计划地组织统计人员尤其是新入职人员参加统一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学习培训应包括业务操作、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等综合性内容;培训课时每次不少于6个课时,可附带培训考试,保证培训效果。培训要有针对性,可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分行业联网直报单位、专项调查等不同类型分别培训。
        三、强化统计历史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保持资料的完整性。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要并存,并且一一对应。机构变动、人员调整要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档案要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
        四、督促乡镇统计站、联网直报单位建立统一的统计台帐。例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台帐应涵盖工业、能源、科技、信息化、投资、劳资等各个方面。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建立电子化信息台帐。确保每一笔统计数据有出处,可追溯,来源真实。有的企业统计台帐欠账较多,只有近一两年数据,无更多年份的历史数据,要借规范化建设活动的东风,整理历年数据。
        五、建议县局组织乡镇和联网直报单位现场观摩,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标先进,发现差距,强化弱项,补齐短板。
        六、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进行维护、更新;按要求开展“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设立了“四上”企业培育基金,从今年开始入库企业将收到3万元的培育基金,建议企业将培育基金用于统计联网直报设备、办公设备的购置等统计事务。
        七、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好统计监测预警作用。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统计数据的解读和发布,抓好专题分析,有针对性地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统计分析。
        八、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多数县(区、市)在环境装修、供配电、空调通风、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防雷接地和消防系统等方面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多数县标准服务器、数据库、统计数据存储设备等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到位。建议县级统计内网由市局统一设计模板,并挂在市局服务器上。
        九、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向党政领导、调查对象、广大群众宣传《统计法》,特别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填报单位的法治宣传,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不配合统计调查,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震慑教育作用,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晋中市统计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