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各项纪律的通知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党员干部特别是局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崇廉尚俭,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3. 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类活动;
4. 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变相或接受下级单位安排的旅游;
5. 严禁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宴请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9.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4-3026214
晋中市统计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