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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执法流程

2023年度晋中市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结合晋中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本年度执法检查对象:凡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

二、抽查比例

:本次抽取企业检查对象为晋中市2023年劳资专业全部四上企业为基数由晋中市统计局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省级平台进行抽取了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三、检查方式

(一)常规执法检查

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对象定为晋中市内劳资专业四上企业单位。在执法检查之前,若有被检查单位退出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开展执法检查,未检查的单位个数将在“双随机”抽查中进行增补。

(二)重点执法检查

1.及时组织力量对上级批转、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

体披露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2.加大对指令报送、代填代报统计资料等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3.加大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4.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5.加大对局机关专业科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五)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六)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五、检查时间与方法

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从3 月份开始,11 月份结束;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期间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执法成员为具备统计执法资格人员。法规科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如遇其他客观原因,原定计划时间安排可以做适当调整,并提前告知有关单位。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立卷归档。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惩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公示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纪律,规范执

法检查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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