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tjj-0001-00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执法流程 |
晋中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 方式 | 适用 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备注 |
1 | 常规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十三条 |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等。 注:抽查事项清单皆为“一般检查事项”。 | 定期或不定期 | 统计联网直报“四上”企业 | 年度随机抽查数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 | 抽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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