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tjj-0001-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全市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统发〔2022〕16号
各县(区、市)统计局,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各科(室)、中心:
现就做好全市2022年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是否真实,是否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等。
(二)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是否存在虚假退库等。
(三)检查数据报送真实性。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有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8月,各县(区、市)统计局要全面部署,对2021年以来全市“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抽查阶段。9月—10月,市统计局随机抽取2个县(区、市)进行直接检查。
(三)处理阶段。各县(区、市)统计局于11月20日前对相关违法企业处理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及早部署,认真落实,严格要求,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统计专业工作的协调配合,专业上对企业入库退库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全面做好入库退库资料和单位统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县(区、市)统计局要全面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张凌云 联系电话:0354-3025332
晋中市统计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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