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
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及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网站地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上述学历或任职年限规定条件,但统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报名。破任职年限者,只准比规定的年限最多提前2年。破学历者,大专学历需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工龄满20年,中专学历需满25年。学历和任职年限不得双重破格。
非公组织及公务员队伍中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考试,符合国家资格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或按我市职称政策规定评审取得统计师中级资格的时间,可按任职时间对待。
各县(区、市)要继续做好考试的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尽早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到6月20日结束。
今年我市继续不设考点,到太原市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中、初级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务费90元/人,各县(区、市)将费用和考试报名表一起缴至市统考办,高级资格考试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