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晋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晋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查阅。

(二)公开方式

1.晋中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晋中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tjj.sxjz.gov.cn/xxgk/fdzdgknr0)

2.政务新媒体账号

晋中市统计局新媒体账号:“晋中统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917843c78aa2)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可到晋中市统计局查阅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11楼,联系电话:0354-3026214)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晋中市统计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为15:00-18: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3026214;传真号码:3026214;邮编030600。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局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晋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3026214)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3026214(传真)

通信地址: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邮政编码:0306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为15:00-18:00)


 附件:

晋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