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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

晋中市统计局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9 阅读: 【字体:

部门号:
类  别:审批
        一、审批事项:

①市级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共同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二、审批单位、联系电话:晋中市统计局(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0354-3022638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审批条件:按照《山西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写。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审批材料:

        ①申请审批项目的公文。以制定机关名义提交申请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的正式文件。

 ②申请表。填写《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表》,详细填写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山西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第九条、第十条的要求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

 ④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⑤制定机关研究统计调查制度的会议纪要。

 ⑥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情况报告。

 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

 七、办理时限:市统计局在收到制定机关申请公文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制定机关。制定机关修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市统计局通过晋中统计信息网公布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名称、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和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