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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发区“四上”企业编码标记工作有序推进中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5 阅读: 【字体:

为客观全面反映我市各开发区企业单位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开发区统计指标工作,近日,市统计局会同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多方联动对各新申报入库的“四上”企业进行开发区编码标记工作,把好开发区“四上”企业单位审核认定关口,保障信息真实准确,形成开发区编码标记长效机制。

近年来,开发区作为我市项目建设主战场、创新创业主阵地,抢抓机遇,奋勇当先,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为晋中经济发展贡献“开发区力量”。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省级以上开发区11家,类别包括工业类、农业类、生态文化旅游类,总规划面积达978.55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融合发展的态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总称)是经济发展晴雨表,通过对“四上”企业增长趋势、发展状态的监测,可以有效反映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开发区“四上”企业编码标记工作,将开发区“四上”企业认定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明确四项工作,扎实推进新入库单位的标记开发区编码工作。一是明确工作流程。县级统计部门通过询问地址等信息对每月申报纳入、辖地变更的“四上”企业单位是否为开发区企业进行甄别,形成一览表,会同当地开发区管委会一起盖章认定,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与市商务局核实认定后上报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待国家反馈确认结果后,逐一进行编码标记。二是明确启动时间。审核认定工作从7月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开始,每季度首月上旬开展。三是明确标记范围。范围为由开发区管理的纳入一套表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四是明确工作责任。由市、县(区、市)统计局名录库专业统筹其他相关专业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推进落实,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审核,健全完善机制,做好资料归档,扎实有序推进开发区“四上”企业编码标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