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公报(年度公开)
3月发布:晋中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续二
五、 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53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42%。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9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81%;新材料产业25个,占0.24%。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53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26%。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209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39%;新材料产业1449人,占0.28%。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57.17%,比2008年末提高了3.3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6.56%,下降了3.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6.27%,提高了0.06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3.83%,下降了0.9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9.65%,下降了0.6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6.51%,提高了1.59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1.05%,比2008年末下降了7.3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8.95%,提高了7.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3.56%,比2008年末下降了4.9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6.44%,提高了4.97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位居全市前四位的县市是:榆次占26.92%,比2008年末提高3.34个百分点;介休占10.40%,比2008年末降低了0.58个百分点;灵石占10.33%,比2008年末提高了0.88个百分点;平遥占8.51%,比2008年末降低了0.48个百分点。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全市前四位的县市是:榆次占25.77%,比2008年末提高3.0个百分点;介休占15.48%,比2008年末降低了3.47个百分点;灵石占9.55%,比2008年末提高了0.87个百分点;平遥占9.37%,比2008年末下降了0.56个百分点(详见表6)。
表6 按县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人) | 比重(%) | |
合 计 | 18312 | 100.00% | 686674 | 100.00% |
榆次区 | 4929 | 26.92% | 176937 | 25.77% |
榆社县 | 772 | 4.22% | 17516 | 2.55% |
左权县 | 1080 | 5.90% | 36463 | 5.31% |
和顺县 | 914 | 4.99% | 30138 | 4.39% |
昔阳县 | 1060 | 5.79% | 31164 | 4.54% |
寿阳县 | 1324 | 7.23% | 52251 | 7.61% |
太谷县 | 1374 | 7.50% | 52443 | 7.64% |
祁 县 | 1506 | 8.22% | 53578 | 7.80% |
平遥县 | 1558 | 8.51% | 64332 | 9.37% |
灵石县 | 1891 | 10.33% | 65565 | 9.55% |
介休市 | 1904 | 10.40% | 106287 | 15.48% |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91%,比2008年末下降了3.6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8.09%,提高了3.69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3.56%,比2008年末下降了6.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96.44%,提高了6.6个百分点。
有证照的个体户数量排名前四位的是:榆次占24.40%,比2008年提高了7.12个百分点;灵石占13.05%,提高了3.66个百分点;介休占11.64%,下降了1.51个百分点;祁县占10.89%,提高了2.58个百分点。
有证照的个体户从业人员排名前四位的是:榆次占21.70%,比2008年提高了6.36个百分点;灵石占14.20%,提高了4.49个百分点;祁县占13.09%,提高了3.31个百分点;介休占11.06%,下降了1.76个百分点(详见表7)。
表7 按县分组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 从业人员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人) | 比重(%) | |
合 计 | 89996 | 100.00% | 219166 | 100.00% |
榆次区 | 21958 | 24.40% | 47564 | 21.70% |
榆社县 | 2675 | 2.97% | 4893 | 2.23% |
左权县 | 4282 | 4.76% | 11216 | 5.12% |
和顺县 | 4010 | 4.46% | 10674 | 4.87% |
昔阳县 | 3250 | 3.61% | 5486 | 2.50% |
寿阳县 | 5655 | 6.28% | 15312 | 6.99% |
太谷县 | 8659 | 9.62% | 20895 | 9.53% |
祁 县 | 9799 | 10.89% | 28696 | 13.09% |
平遥县 | 7487 | 8.32% | 19071 | 8.70% |
灵石县 | 11745 | 13.05% | 31130 | 14.20% |
介休市 | 10476 | 11.64% | 24229 | 11.06%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企业资产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