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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年度公开)

2018年晋中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7 阅读: 【字体:


  按照国家统计局、山西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下,经过调查人员艰苦努力, 2018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11个县(区、市)抽取了126个乡(镇、街道),297个村(居)委会,297个调查小区,调查登记常住人口7.46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04‰,比上年下降0.8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30‰,比上年下降0.5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4‰,比上年下降0.28个千分点。据此推算,我市2018年底常住人口为338.16万人,比上年增加1.60万人。 

  二、人口的分布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市各县(区、市)2018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榆次区

66.88万人

榆社县

14.04万人

左权县

16.74万人

和顺县

14.77万人  

昔阳县

23.18万人

寿阳县

21.47万人

太谷县

31.33万人

祁县

27.55万人

平遥县

52.40万人

灵石县

27.41万人

介休市

42.38万人

 

  三、人口的性别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75.3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84%;女性为162.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16%,性别比(女=100)为107.63。 

  四、城乡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7.2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5.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0.9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4.63%。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