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月度公开)
平遥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9.34%
2017年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4%。增幅较上月缩小4.14个百分点。电力消费增速较大是经济发展向好的先行指标,应予以实时密切监测。
全行业用电量增长,增幅8.9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4%;第二产业用电量1.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8%;第三产业用电量0.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2%。
城乡居民用电量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0.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8%;乡村居民用电量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