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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月度公开)

居民收入大幅跨越 收入来源日趋多元——改革开放40年晋中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七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7 阅读: 【字体:

 改革开放四十年,全市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收入来源日趋多元,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共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实现“到2020年实现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居民收入大幅跨越。1989-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16元增加为30927元,28年增长29.4倍,年均增长13%,28年间连续跨越万元、两万元、三万元三个台阶。1978-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98元增加至12297元,累计增长124.5倍,年均增长13.2%,40年连续跨越百元、千元、万元三个台阶。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小康社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的基本标准,全市城乡居民整体已实现由贫穷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来源的绝对主体,但随着市场主体增多、实物分配货币化以及政府转移性收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收入比重下降。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563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11.2%;占比为56.8%,比  2000年下降15.7个百分点,但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城镇个体经济的较快发展带动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占比上升。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收入中经营性净收入4959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19.5%;占比为16%,较1992年之前的不足1%大幅提升。财产性收入来源日益多元。20世纪90年代,利息是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进入21世纪后,投资渠道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464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23.1%;占比为8%,比2000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巨大变化。革开放初期,“以粮为纲”的经济模式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从集体统一经营中获取收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及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进入城市或乡镇企业工作,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60元,比1995年年均增长16.5%;占比为 56.6%,比1995年提高38.3个百分点。随着各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来自政府的各项转移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50元,比1995年年均增长16.6%;占比为10.2%,比1995年提高 6.9个百分点。农民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但占比下降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户逐渐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592元,比1995年年均增长6%;占比为29.2%,比1995年下降 47.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明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极大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1 ,比2012年下降0.2 。

 

备注: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于1989年始对外公布。 2.城镇居民收入分类标准于2000年进行改革,可比口径数据最早追溯于2000年。3.农村居民收入分类标准于1995年进行改革,可比口径数据最早追溯于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