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中市“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市)统计局,开发区统计局,市局相关科室:
按照山西省统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的通知》,确保一套表调查单位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入库,决定对部门提供数据中达到“四上”标准,但尚未入库的单位(以下简称“准四上”单位)开展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晋中市“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请各县(区、市)统计局研究确定入库监测工作领导、牵头成立股室负责人、业务联系员,并将联系方式与7月15日前报送市局普查中心。
联系人:张婷婷 电 话:3022733
晋中市统计局
2017年7月10日
晋中市“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细则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准四上”单位入户核查登记、跟踪培育、入库审核工作全过程监测,了解各地区在“准四上”单位入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包括:本年度经信、住建、房产、商务、煤炭等五部门提供的“准四上”单位。
随着“五证合一”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监测对象将逐步扩展至从工商年报信息、税务纳税信息、人社参保信息中筛选出来的“准四上”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调查单位名录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市统计局成立调查单位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许金茂 市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韩荣华 市统计局法制科科长
李郁冰 市统计局工业科负责人
杨吉荣 市统计局财贸投资科科长
张广勤 市统计局核算科科长
武保云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调查单位管理工作的全面清查、动态检测、入库审核、日常实地核查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重大问题收集及处理等。
主 任:武保云
工作人员:
霍肖宇(负责规模以上工业)
温晋宏(负责资质建筑业)
张彩霞(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业)
胡维峰(负责资质房地产)
张彩琴(负责规上服务业)
韩荣华(负责法制)
张 晶 (负责名录库专业)
张婷婷(负责名录库专业)
四、监测内容
监测记录部门提供“准四上”单位的时间、县级统计部门入户核查登记时间、判定是否为达标企业时间、入库通过审核时间;监督基层统计部门将达规达限的“准四上”单位及时入库,防止统计数据漏统。
五、各级统计部门工作任务
(一)县级工作任务
县级统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从部门收集的“准四上”单位及时入户核查登记(填报MLK101表、收集入库资料,装订成册以备抽查),拍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并及时在名录库系统中录入、审核MLK101表;核实单位是否达规达限、入库资料是否完备,如资料尚不完备,需指导企业尽快备齐入库资料;如已满足入库条件,需按入库程序,快速网上申报。并在“准四上”单位监测信息表准确、全程记录入户核查、跟踪培育、申报入库等情况。
(二)市级跟踪监测任务
市级统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准四上”单位入库工作跟踪监测,每月开展一次“准四上”入库工作的实地抽查和调研,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各专业在“准四上”单位监测工作中的具体分工
工业科负责协调经信、煤炭部门向同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提供“准四上”单位信息,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入库审核工作,参与“准四上”单位入库实地核查和业务调研活动。
财贸投资科负责协调住建、房产部门向同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提供“准四上”单位信息,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入库审核,参与“准四上”单位入库实地核查和业务调研活动;负责协调商务部门向同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提供“准四上”单位信息,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入库审核,参与“准四上”单位入库实地核查和业务调研活动。
核算科(服务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同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提供“准四上”单位信息(如暂无法获得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可使用省局反馈税务部门信息替代),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入库审核工作,参与“准四上”单位入库实地核查和业务调研活动。
法制科负责各专业对在“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进行处理的监督。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在每月底(季末)前,分专业收集、整理经信、住建、房产、商务、煤炭等部门提供的“准四上”单位数据。填写“准四上”单位监测信息表(“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表上报格式见ftp://10--14--7--251--0107bw559995d.wsipv6.com/普查中心/“准四上单位”/监测信息表文件夹下),并在次月15日前上报市级统计局。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准四上”单位信息要实行零报告制度。7月首次上报(7月18日前)的监测信息为2017年1至6月份部门提供的“准四上”全部单位信息,自8月份起上报当月(季)收集的“准四上”单位信息,并对入户核查登记、入库审批等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每条单位信息核查有结果。
市级各专业在每月底(季末)前,分专业收集、整理经信、住建、房产、商务、煤炭等部门提供的“准四上”单位数据。填写“准四上”单位监测信息表,反馈各县专业人员开展清底。
市普查中心要及时整理市、县级统计部门及专业上报的“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信息,汇总、填写全市“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信息汇总表(附表6),并撰写“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工作情况汇报,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在每月20日前将汇总表(附表6)和情况汇报上报至省统计局统计单位调查中心。
附件:1.月份规模以上新投产工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2.月份限额以上新开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3.季度新注册资质建筑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4.季度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信息表
5.监测信息表
6.月度“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汇总表
晋中市统计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XX县X 月份规模以上新投产工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部门提供信息 | 监测信息 | ||||||||
序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新建企业或投产项目名称 | 地 址 | 行业代码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投产或 开工时间 | 本部分表式 详见附表5 |
注:①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②行政区划代码指县区级六位行政区划代码;③行业代码指行业小类代码。
分管领导: 牵头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XX县X 月份限额以上新开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部门提供信息 | 监测信息 | ||||||||
序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名称 | 地 址 | 行业代码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开业时间 | 本部分表式 详见附表5 |
注: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②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③行政区划代码指县区级六位行政区划代码;④行业代码指行业小类代码。
填表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XX县X 季度新注册资质建筑业企业监测信息表
部门提供信息 | 监测信息 | ||||||
序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建筑业资质等级 | 本部分表式 详见附表5 |
注:①有资质的建筑业指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②行政区划代码指县区级六位行政区划代码;③行业代码指行业小类代码。
填表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XX县X 季度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信息表
部门提供信息 | 监测信息 | ||||||
序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名称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资质等级 | 本部分表式 详见附表5 |
注: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指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②行政区划代码指县区级六位行政区划代码;③行业代码指行业小类代码。
填表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监测信息表
县(区、市)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类型 | 主要业务活动 | 行业代码 | 执行会计标准 | 机构类型 | 资质等级 |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数(人) | 部门提供时间 | 首次入户核查时间 | 是否达规达限 | 入库资料齐备时间 | 入库审核省级通过时间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1 | |||||||||||||||
2 | |||||||||||||||
3 | |||||||||||||||
… |
说明:1、第1栏为附表1、2、3、4中的第2栏,第2、3、4、5、6、7栏依据企业实际信息填写;第8栏“资质等级”限新注册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第9、10栏“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数(人)”限新投产工业企业和新开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填报。
2、第11栏“部门提供时间”为各部门向县级统计机构提供该企业信息时间。
3、第12栏“首次入户核查时间”指县级业务人员首次入户时间,未入户的本栏免填
4、第13栏“是否达规达限”,达规(限)填”1”,不达规(限)填”0”;
5、第14栏“入库资料齐备时间”指入库所需资料准备齐全的时间,未齐全的本栏免填。
6、第15栏“入库审核省级通过时间”指省级审核通过时间,未通过的免填。
附件6
XX县1-X 月份“准四上”单位入库监测信息汇总表
“准四上”单位数 | 入户核查率 (%) | 平均入户相距时间(天) | 达标(限)率 (%) | 入库率 (%) | |
总计 | |||||
分专业: | |||||
工业 | |||||
建筑业 | |||||
房地产 | |||||
批发零售业 | |||||
住宿餐饮业 | |||||
服务业 | |||||
分部门: | |||||
经信 | |||||
住建 | |||||
房产 | |||||
商务 | |||||
煤炭 | |||||
分地区: | |||||
.. | |||||
.. |
注:①入户核查率(%)=入户数/“准四上”单位数×100%;
②平均入户相距时间=从部门提供“准四上”单位信息时间到县级统计部门首次入户核查登记相距的自然天数/“准四上”单位数×100%;
③达标率(%)=达标(限)户数/“准四上”单位数×100%;
④入库率(%)=入库户数/“准四上”单位数×100%。
分管领导: 牵头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