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tjj-0001-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晋中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中市统计信息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晋中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路,邮编:030600,电话:0354-3026214)
一、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市统计局通过各类平台发布统计信息535条,其中市统计局网站发布191条。在统计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部门动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经济观察、各类公报及解读、通知公告和政策法规类信息等,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方面发布57条,做到了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及时准确公开,为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资源提供了平台,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修订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晋中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充分结合统计职能,从围绕提升统计服务质量水平、围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强保障抓落实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明确责任科室,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按照《晋中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6+5”项重点公开内容,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明确上网发布信息由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方能上网的要求,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职责,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二是以规范为抓手,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基础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严格公开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100%公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按期进行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公开。规范发布流程。认真执行局机关信息报送流程,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内需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完成信息交领导审核后,统一用电子形式通过我局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报送到局办公室、综合科,由专人负责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站,使信息能及时发布或更新。
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晋中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各项内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府网站工作年报等信息;通过晋中市统计信息网和市财政局指定公开网站公开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情况等财务信息;通过晋中市统计信息网与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定期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信息等;通过晋中市统计信息网每周发布经济观察,搜集整理最新国际、国内、山西、晋中经济信息动态。目录信息链接有效、查询便利、按时更新、信息全面。
监督保障情况: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公布监督电话和通讯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认为本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局投诉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和社会公众对统计资料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统计信息的宣传力度还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依托网站、新媒体和统计数据大屏等推送最新的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等信息,并持续在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上下功夫,进一步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知情权。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保密管理,定期梳理,自查自纠,确保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公开事项不出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部门分工职责不同,市统计局作为经济统计信息服务部门,较少参与制定和发布政策,主要对外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指标运行情况。2021年,晋中市统计局联合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晋中调查队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强化对统计公报的解读力度,2021年,发布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就业人员工资等公报3篇。每月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发布主要指标统计数据表12张。发布涵盖国际视角、国内经济、山西动态、晋中动态等方面的《经济信息摘要》45篇。对2021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晋中市统计工作及时分析解读,在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上做到多样化,在新华网、腾讯网、人民网、搜狐网、中国能源网、黄河新闻网、晋中日报、晋中政府网、省统计局网站等采用转载115篇次。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