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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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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晋中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晋中市统计局网站(https://tjj.sxjz.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晋中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路,邮编:030600,电话:0354-3026214,电子邮箱:jzst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388条,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通过统计网站“统计数据”“统计信息”专栏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持续增加数据发布内容,客观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按月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结合经济社会热点开展专题统计分析,积极阐释经济运行态势。认真做好统计公报发布工作,2023年发布《晋中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晋中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晋中市2022年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真实客观、图文并茂宣传反映全市发展成效。编印月度《晋中经济运行监测》11期,出版《晋中统计年鉴2023》,与市委党校合作编印《晋中市情2023》等,力求全面准确记录晋中经济社会发展新面貌。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内需主动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长终审的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程序,未经三级审核的政务信息一律不准对外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核要求,要求政务信息发布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

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市统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进一步规范完善各子栏目内容,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扎实推动“晋中统计”微信公众号起步运行。公众号关注人数持续提升,发布原创稿件和转发时政热点200余篇,开辟“五经普”“一图读懂”等系列专栏,多篇稿件受到关注和好评。三是持续加强“晋中智慧统计大屏”建设。将各种统计专业化数据以直观、可视化的形式呈现,积极对接市数字政务中心,与政府大屏共享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制作关于统计开放日、清廉、保密、网络安全、五经普、经济运行等30期宣传大屏,充分展示统计工作成效。

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经常性指导监督,确保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组织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需求,还存在统计信息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仍需提升、对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有待深化、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的统计宣传手段仍需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积极拓展发布形式,利用多平台加强统计宣传解读,强化选题设计,运用多媒体产品进行数据发布及解读、统计知识普及和热点回应等,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统计特色新闻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统计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实效。强化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确保统计公开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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